据悉,为配合厦门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海上救援体系建设,助力海上救援活动,厦门市休闲垂钓协会成立海上义务救援队,成为厦门海上救援组织的重要力量。厦门市休闲垂钓协会会长、救援队队长陈成基表示股票配资源码,海上义务救援队由本地熟悉地形环境的队员组成,目前共有约60名成员,在观音山执勤点安排18人,每天2人值班执勤。
近日,浙江杭州,女生下馆子结账后发现有6元“餐具费”,遂问服务员是否可以带走,得到服务员肯定回答后,女子把碗筷打包带回家。关于“餐具费”,再次引发了广泛热议。
付了餐具费,直接带走餐具行不行?餐馆里的各种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消费者怎样规避不合理的餐具费?一文速览。
视频截图/@齐鲁晚报
被收取“餐具费”并非孤例
日常生活中,被收取“餐具费”的现象屡见不鲜,“菜还没上,筷子先花两块”成为不少餐厅的消费“潜规则”。
图/IC
2023年6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九江市一家火锅店因违规收取2元/套的消毒餐具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万元罚款。
2023年10月,河北石家庄,大学生小张和同伴在餐厅吃饭,餐厅要收餐具费,每套1元,于是小张等人在结账后将4套餐具全都打包带走。小张表示,结账的时候询问过店员餐具是否可以带走,店员说可以。既然餐具付了钱,就得“一块钱都不白花”。
视频截图/海报新闻
2023年12月,有网友反映,上海市浦锦路一饭店就餐餐具强制收费,进店扫码点餐默认餐具费每人2元,且服务员不提醒。问是否提供免费餐具,饭店明确表示不提供,只有收费餐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媒体称,经核实,该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局对该店进行立案。
2024年6月,贵州黔东南黎平县一名男子发布视频称,在餐厅用餐结账时,账单上有20元餐位费,双方发生争执。视频中,男子质疑餐位费系隐性消费,服务员让其打110。事后涉事餐馆的一名负责人解释,全部都是误会,市场监管局已经介入调查,所谓的餐位费是米饭钱和火锅的蔬菜,已开除涉事员工。虽然小票上有显示20元餐位费,但是在最终的付款记录中,没有收取,实际付款是270元。
餐馆里的各种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餐具费,到底该不该花?有律师表示,目前餐厅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俨然成为一种行业习惯,尚没有法律明确禁止餐厅对餐具进行收费的行为。但是,有些省份出台的条例对本省份范围内的餐厅收费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除河北以外,山东、吉林等地关于餐具费也有类似规定,在这些地方,如果商家仅提供收费餐具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 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消费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收费的或者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餐具;
(二)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加收费用;
(四)设置最低消费;
(五)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消毒餐具费等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
(六)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
一句话,收费的可以有,免费的应该有。即使饭店将餐具费改称“餐具消毒费”,也一样不合理。
关于“餐具消毒费”,多数律师、专家认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因此,餐具费、消毒费作为经营者的收费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馆提供整洁免费的餐具。至于“餐位费”“自助费”,除了个别地方的相关法规规定外,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法律条文禁止收费,而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拥有自主定价权。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餐馆若要收取服务费,必须提前告知顾客,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可以拒付。在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时如顾客无需消费茶水,则理论上餐厅不能强行收取“茶位费”,否则就涉嫌强迫交易。
付了费的餐具可以直接带走吗?
图/IC
所谓“餐具费”,就是一次性餐具包或消毒餐具的使用费用,通常随餐收取。如果已经交了“餐具费”,顾客是否可以把餐具带走?曾有消费者表示,因为被收取“餐具费”,想要把餐具带走,被店家阻拦称,只是付的餐具使用费。
有律师解释道,由于餐具费根据常理来判断,仅是餐具使用费,消费者购买的是餐具的使用权,并不是餐具的所有权。餐厅仍是餐具的所有权人,消费者无权将其带走,金额不至于构成盗窃罪,但仍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另有律师指出,从收费名目来看,餐饮业经营者收取的是餐具的使用费或是餐具消毒费,不是餐具买卖费用。即使消费者支付了该部分费用,也仅针对的是就餐过程中的使用,并不意味着该套餐具归消费者所有。同时,将餐具打包带走不符合市场交易常识,一般的餐具使用费在1元至4元不等,而一套餐具的价值远超消费者缴纳的餐具使用费。以已经缴纳餐具费为由要求带走餐具,不符合常理及餐具本身的市场价值要求,建议就餐者与店家友好协商,以免发生纠纷。
消费者如何应对餐具费乱象?
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规避不合理的餐具费呢?
律师建议大家在选择餐饮服务时,注意观察餐馆是否有公示餐具费的标识,且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其中的内容,如果不清楚,要及时向服务人员询问和确认;点餐时,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愿,如果不需要使用收费餐具,主动告知服务人员,如果服务人员强行推销或添加收费一次性餐具,要坚决拒绝;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单,如果发现有多收或者未经同意的餐具费,要及时向商家反馈,若商家不予理睬或者拒绝退还,可以打12315投诉举报。
同时,如果商家明确地在价格中包含了餐具费,则可通过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查明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要求商家免费提供质量合格的餐具时,我们即可保留证据拨打12315举报。
关于餐具费,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图/I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资料来源:虹口区司法局、法治东城、平安获嘉、央视网、中国消费者报、新京报、极目新闻、齐鲁晚报、潇湘晨报、法治网、锦观新闻、西安新闻网等
编辑 艾峥 校对 李立军股票配资源码
发布于:北京市